2010年,易某某注册成立投资咨询公司,2013年又成立商会。该公司及商会成立以来,打着商会的幌子,以发展会员为掩护,面向社会公众以投资或融资为名,以月息1.5分向我市公众1500余人吸收资金逾2亿元,再以月息3分左右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几个人放款,赚取利差。由于集资的公开性、随意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缺失,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8月停止向投资人支付利息。2016年1月12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安部门对该公司立案侦查。1月17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易某某投案自首。经公安部门查明,截止该公司立案时,仍欠800余名投资人1.3亿元资金。目前该案正在处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