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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文件编号:宜府发〔2018〕2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8-01-09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C00000-0203-2018-0004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65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经济发展新趋势,抓住大数据产业爆发式增长、国家大力推进新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云上宜春,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新业态,通过招商引智,快速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大数据在宜春政务、经济和民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动力。

(二)发展目标。3年时间,打造赣西片区数据应用先导区、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和大数据创业创新集聚区,抢占特色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建成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大数据产业强市。年引进和培育30—50家大数据企业,力争到2020年,大数据企业达200家、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构建区域领先、特点突出的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初步形成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新格局,形成一批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融合发展新业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

采取科学谋划、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稳步推进的方式,按照成熟一片、建设一片的原则,将宜春禅博园东南侧和宜春高铁火车站西南侧两块用地合二为一,积极稳妥推进宜春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首期启动禅博园东南侧大塘片区1350亩的项目建设,引进与区域经济发展最适合的IT企业和相关技术实践。按照园林化、智能化、生态化标准规划,重点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特色产业大数据交易中心、智慧经济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呼叫和服务外包中心、大数据和实业结合人才培养中心等6个产业支撑平台中心以及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旅游、互联网金融、物联网、人工智能、锂电新能源大数据、中医药大健康大数据、生态经济大数据、禅宗文化大数据、VR与网络游戏大数据等N个产业板块。(责任单位:宜阳新区、市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人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袁州区政府、各通信营运商、铁塔宜春分公司等)

(二)加快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层建设。加强宽带骨干网络扩容,加快通信基站规划和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市互联网城际出口带宽达到3000G,网络延时≤20ms,与省主干节点相连。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5G网络试商用,大力推进5G网络部署和正式商用,着力提升移动互联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铁塔宜春分公司、各通信营运商等)

2.加快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基础公共云平台。积极推进市级政务云服务模块化,持续提升政务云服务功能,推动市级各部门的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市级政务云。到2020年,综合物理集中、逻辑集中两种方式,基本实现全市政务数据大集中,建立政务公共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

3.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对传感器、摄像头、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感知设备的统筹布局和共建共享,对城市运行保障、生态资源环境等状况实施全方位实时监测和感知。推广智能停车场、多功能路灯杆等物联感知集成载体应用,实现各类感知信息的汇聚共享和整合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铁塔宜春分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三)加快大数据与重点产业融合创新

1.建设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基地。抓住国家发展医疗健康大数据的战略,结合我市富硒水土、禅文化、优质生态、中国药都、长寿之乡等稀缺资源,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区域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发布、数据交易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释放健康消费潜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新趋势,打造赣西地区医疗健康养生中心。(责任单位:市卫计委、樟树市政府、袁州区政府)

2.建设锂电新能源产业大数据应用基地。与国家部委及行业协会的数据中心合作,共同建设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大数据研究中心,通过对锂电新能源产业资源、技术、人才、市场、交易、检测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指导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大数据在锂电新能源产品销售、制造、创新、供应、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再创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车联网、智能汽车和大数据方面的合作与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宜春经开区、市发改委)

3.建设建筑陶瓷大数据应用基地。整合我市制瓷企业数据资源与建设经验,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制瓷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建陶产业链条,建设集产品展贸、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瓷器交流市场,建设区域级制瓷大数据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高安市政府)

4.建设工业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基地。整合各工业行业数据资源,依托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活动,发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制造业向基于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的智能化转型。带动提升工业制造过程智能化水平。在医药、建材、纺织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在机械、汽车、电子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引导企业推进产品数据采集、故障诊断、产品信息可追溯的智能化管理。鼓励智能企业集中集聚发展,推动企业间协同合作,加快建设一批工业智能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5.建设现代农业大数据应用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并逐步推广到省级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示范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农业生产大数据。依托市、县两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和遍布全市乡村的电商服务站点,形成农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三品一标生产企业、省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并逐步扩大范围,形成农产品质量追溯大数据。要导入各县市区农业基本情况、农业产业带、休闲农业等信息,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渠道,构建农业电子地图,实现农业大数据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6.建设现代服务业大数据应用基地。加快电子商务与金融云平台示范,建立信息消费新高地。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共享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终端媒体产生的数据,为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设、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信用建设和定制服务等。推动大数据在物流业的应用创新,充分利用我市物流业的传统优势,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智能仓储和配送系统。按照层级合理、适度超前、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建设赣西物流园和袁州新城物流园,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大型物流企业和主要客户的物流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云上宜春示范应用

云上宜春基础服务平台为依托,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规划下,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采取云长负责制,以政务服务、产业发展、民生保障为重点,搭建政务、工业、农业、旅游、医疗健康、文体教育、法治、生态环保等8朵主干云和社保、交通、国防动员等N朵特色云。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按照数据是资源、产业是目的、应用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四个理念,加强规划设计,整合业务系统,每朵主干云通过所属领域内数据汇聚,形成数据规模。同时,引导相关企业和院所开展各类应用研究及技术拓展,推进数据与产业的深度融合,面向特定领域提供应用服务,带动形成以8朵主干云为龙头的大数据产业链。

1.在政府治理方面

1)实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推进公共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横向管理,对已有的政务数据进行交换、共享、溯源,整合基础资源库和各电子政务系统的相关信息,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化系统有机联接起来,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编制《宜春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宜春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标准规范》,建设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实现基础设施集约统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业务应用协同联动、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建设完善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宜春分厅,优化提升网上晒权、网上行权、网上惠民以及其他在线服务功能。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集中各政务系统民生在线服务功能,打造集阳光政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具有自助服务、微信办事大厅、移动审批、涉审中介管理、代办服务等功能的智能化大厅。(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3)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全市政府各部门现有服务热线,建立12345一号对外,集电话、网站、短信、传真、微博、微信等受理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非审批类政府公共服务,促进政府服务水平提升和职能转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电信宜春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4)建设公共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云,建设连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宜春门户网站,通过自主报送、第三方系统对接等多种渠道,进行信用信息的征集、处理与共享。采集、整合、储存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和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履职过程中生成或获取的信用信息记录,为实施公共管理和联合奖惩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编办、市国税局、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2.在城市管理方面

5)交通领域。围绕交通领域智能化管理和服务需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交通建设安全监督、交通出行规划诱导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

6)城管领域。以城市新型数字城管平台为云中心,实现全市数字城管平台整合融合,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收集、分析和利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含地下)数据及其他运行数据,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及城市综合管理提供科学决策支撑。(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7)视频大联网系统。围绕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全网共享、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整合全市一类、二类、三类视频资源,打造视频大联网系统,加强视频图像解析能力建设,构建视频图像大数据池;加强综治信息平台和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采集、比对、挖掘和应用,汇聚和提升社会治理大数据,为维护公共安全、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便民惠民利民等提供有力的大数据支撑。按照平台共建、信息共享原则,在一朵云上,整合政法行政系统各级业务网络,建立健全宜春政法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宜春政法系统机制体制创新。(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直政法各部门雪亮工程建设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生态环保领域。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加强各方数据的协调联动,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高环境综合分析、预警预测和协同监管能力,搭建面向社会公众和组织的数据开放和共享平台,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3.在公共服务方面

9)医疗领域。选择部分重点地区和5家左右医院开展精准医疗大数据应用、医疗健康保险大数据应用、健康病例档案大数据应用、医院感染暴发监测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并引导医疗机构依法开放医疗数据。(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0)社会保障领域。建设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推进社保服务业务的源头化、精确化、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旅游文化领域。以智慧旅游云平台为中心,从游客服务、行业监管、市场营销、产业聚集四个方面入手,建设高效统一、互联互通的智慧旅游城市体系,引导市场开发游客满意、形式多样、功能丰富的智慧旅游产品,设立市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旅游指挥中心,加强旅游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旅游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理能力。加强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出版、新媒体、影视等文化产业大数据聚合。(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分别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12)教育领域。建设综合教育数据中心,归集全市各类教育管理、教学行为和教育活动数据;建设智慧教育管理平台,开展深度数据挖掘和分析,为教育教学、评估评价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支撑教育精准扶贫和关爱留守儿童;建设教育城域网,实现教育数据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便捷共享;加强舆情数据和社交数据分析,为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效支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3)科技领域。依托重点科研单位和高校,围绕科研创新共性需求,构建科研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人才、成果、知识产权、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应用对接等服务,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应用,提升科技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快大数据产业生态培育

1.创新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企业培育试点,从大数据应用基础、可持续来源、分析处理能力、应用案例效果等方面总结经验,加强应用推广。整合利用数据资源,激发数据市场活力,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推动企业基于大数据创新产品和服务,各地各部门按照一县一重点,一业(产业)一主题,一企(企业)一特色的总体思路,培育发展本地大数据应用产业,在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发展飞地经济,实现区域互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在20181底前上报本地、本单位重点发展的大数据应用产业,由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工信委负责收集汇总,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工信委)

2.推进大数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宜春市与中关村、中科院的对接合作,加快构建区域大数据创新体系。联合宜春市内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大数据创新联盟,通过联盟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和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等)

3.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采取合作引进和本地培育等方式,加强与市内外大数据领域知名院所和龙头企业的合作,培育本土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抢占大数据产业的核心价值环节,加快做大做强。大力培育大数据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其开发专业化的数据处理分析技术和产品,围绕大数据骨干企业需求提供专精特新的协作服务。培育1—2个新型大数据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大数据企业孵化器,设立创业种子资金,加强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和云计算开发平台企业合作,支撑20个以上大数据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快速决策机制,研究解决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整合信息数据管理资源和机构,依托市政务信息化办现有资源,成立大数据管理局。建立健全大数据管理机制,加强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技术支撑工作。组建市大数据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提供政策咨询。打造大数据发展投融资平台,承担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参与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及开发应用。各地要将大数据产业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突出区位优势和发展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投资基金,出台大数据产业配套政策,从土地保障、能源保障、人才保障、用房保障、财税支持、投融资支持等各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世界500强和国内电子100强企业落户宜春。

(三)培育市场应用。通过自主采集、购买第三方数据服务、多方合作等形式,建立社会数据引入机制,将社会数据统一纳入到政府数据资源的增值开发利用中,实现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充分融合。建立社会数据购买机制,各地要尽快制定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大数据应用目录,引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将非核心的大数据应用业务外包,培育和壮大本地市场。

(四)着力招商引智。围绕云工程建设和大数据产业链培育,组建招商团队,着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和国内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落户。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推动主体项目带动配套项目、大数据项目带动物联网项目应用,促进上下游产业联动。吸引基于大数据主题的双创中心、创客中心、众创空间等孵化器落地,鼓励以大数据为主题的孵化器与传统创客空间相融合,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利用项目合作、数据资源共享、优势资源互换等方式完成资源整合,构建大数据+创客空间的绿色双创生态圈。

(五)制定标准规范。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需求,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依法制定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则,建立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机制。抓紧制定有关大数据的数据采集、数据开放、分类目录、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等标准。开展大数据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标准符合性评估。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完善标准服务、评测、监督体系,坚持项目建设标准先行。

(六)强化安全保障。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评估体系及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和安全管理。加快推动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个人隐私、数据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等领域的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探索建设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

(七)打造人才队伍。建设大数据人才引进、开发、配置、培养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为一体的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大数据企业和人才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依托我市人才政策,引进培育大数据研发和产业化领军人才及高端团队。支持大数据企业与市内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培养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运营维护等应用型人才。引导市内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开展有关人才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形成批量化、高素质的大数据专业人才资源库。力争到2020年,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

(八)加强宣传推介与交流合作。以应用示范带动大数据的宣传教育,举办工业等领域大数据应用优秀项目成果展,在全社会树立大数据意识。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城市和组织的合作,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到国内外进行大数据学习交流。利用各种招商平台,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大数据产业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促进城际、省际及跨境的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共同发展。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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