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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 15-06-26 10:01:00 字体:【  

  为了摆脱老城区建设无序状态,提升老城区人居环境,科学引导老城的发展改造和人文保护,实现中心城控规全覆盖,我市聘请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宜春市中心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14年11月30日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地与景观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综合防灾规划。

  现对该规划公开征求意见,联系方式: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技术科(0795-3998196)。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老城区作为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地区,其更新改造事关城市发展全局。为明确片区发展定位,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土地配置、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弘扬历史文化等内容,并落实和衔接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特制订《宜春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片区更新改造和管理实施。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位于宜春市中心城区中部,由320 国道、宜春南路、宜阳大道、明月路、泸州大道、秀江路、沪昆铁路所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11.48 平方公里。

  三、发展规模

  根据各片区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优化、人口密度调整以及上层次规划的要求,规划区人口容量约为17.5—18 万人。

  发展定位、目标与策略

  一、发展定位

  1、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商业商贸、历史文化展示和旅游服务功能。

  2、重点发展商业、商贸、历史文化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为主,是宜春中心城区的核心枢纽地区。

  3、体现赣西历史文化内涵,承担赣西区域性文化、旅游服务目标,以“书院文化、禅宗文化、古井文化”为主题,具有独特风貌特色的城市复兴之区。

  二、发展目标

  通过旧城更新,实现“优化老城城市功能、完善老城配套设施、改善老城交通条件、弘扬老城历史文化、美化老城生态环境、突出老城控制引导、探索老城实施途径”等促进老城有机更新与发展的目标,把老城区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充满商业活力、多元文化、现代宜居、生态低碳的城市片区。

  三、发展策略

  (1)文化复兴策略

  在更新改造过程中,传承和发扬“赣西文化”内涵,强化城市形象特色,积极保护现存的历史建、构筑物等文化载体及非物质文化,通过文化地标、文化区和文化节日三个方面实施策略,对老旧历史建筑、传统街区的再利用和新增文化设施提升整个地区的活力,积极创造与宜春地域文化特质相协调的城市空间和场所,培育新的城市文化,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来带动改造地区的城市复兴。

  (2)交通改善策略

  结合老城区功能定位、道路交通系统和地理特征等条件,容量控制、需求管理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老城区交通发展的根本性战略,逐步建立起以大容量公共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融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和谐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该模式的核心思想在于加强交通换乘设施建设,提倡绿色交通出行。

  (3)社区再生策略

  以社区为单元,实行“微循环、渐进式、多元化”的改造更新思路,力求保护原有的基本街道肌理和空间格局以及人文气氛,并着眼于老城的整体风貌特点,通过“保留”和“重构”的方式,使得老城达到“再生”的目的,从而促进老城整体风貌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4)设施植入策略

  通过分类、分级、分区等方式,落实和协调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及国家、省、市地方规范标准建设要求,结合规划区现状设施建设现状情况,按照“双向匹配”原则,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绿地开敞空间体系,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提高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创造怡人的公共环境。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一、空间结构

  基于加强老城区与宜阳新区、袁州新城、湖田片区、城南片区、城北工业园等周边城市组团的功能协调、道路衔接、生态联接和设施共享的原则。规划区总体形成“一心一轴、一带两区”的总体功能结构。

  一心——位于秀江以南,以鼓楼历史街区为核心,集商业商贸、休闲旅游、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辐射全市乃至周边区域的城市副中心;

  一轴——南北向位于明月路与宜春路之间,串联多个片区功能区、功能中心、生态山水资源、人文资源等,是一条集城市功能、人文、自然等多种要素的复合型发展轴;

  一带——由秀江本体及两侧城市建设构成,是衔接宜春新、老城区,沟通历史与未来,包含湿地、绿洲、水体、人文景观等元素的秀江滨水景观带;

  两区——即江北近现代风貌区、江南明清古城区。以秀江为界,结合不同建设年代形成两大不同城市功能、风貌特色的城市片区,针对两大片区特点,提出不同的建设重点和策略。江北片区注重设施的配套、人居环境的改善、用地的管控,江南片区应重点关注历史古城格局、风貌的保护及人居环境的提升。

  二、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面积1147.96 公顷,城市建设用地1099.18 公顷,非建设用地48.78 公顷。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18.25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7.46 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6.11 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9.34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44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81.55 公顷。

  第四章 社区建设规划

  一、社区等级与规模调整

  参照居住区规范标准,以“规模适中、适当集中、便于服务、兼顾地域”的原则调整社区规模,规划区划分为“标准社区——基层社区”二级结构的社区组织模式。

  二、各级社区设施配套建设标准

  规划以“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原则,明确配套配建标准,鼓励多元多级配套方式,采取集聚布局,形成社区配套设施服务中心,增加社区居民的向心性和凝聚力,具体配套标准详见标准、基层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三、基层社区居住人口容量规模控制

  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规划区人口分布、建设用地、居住小区开发模式等因素,提出分区、分级进行人口规模调整原则,并明确“河南降低、河北提高,按街道划分,化成街道——适度增加、秀江街道——合理管控、灵泉、湛郎街道——引导疏散”的总体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构建层级明晰、功能明确的“城市副中心—片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三级中心体系,总体形成“一主一次多点多廊”的中心体系结构。

  一主——规划区主中心,位于秀江以南,鼓楼历史街区为核心,集商业商贸、休闲旅游、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辐射全市乃至周边区域的城市副中心;

  一次——规划区北部片区中心,位于秀江以北,宜春路与高士路之间袁山中路沿线区域,以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功能为主,主要为秀江、化成街道区域提供区级设施功能服务;

  多点——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结合社区组织结构调整,共设置14 处社区中心,引导社区级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多廊——沿高士路、明月路、宜春路、袁山路、中山路、平安路两侧形成“三横三纵”带状设施布局,形成特色化、综合性、网络化服务功能廊道。

  二、公共管理与公用服务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行政办公设施8 处,搬迁39 处,新建5 处,扩建2 处,规划行政办公设施面积6.24 公顷,疏解13.01 公顷。

  (2) 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提升型文化设施8 处,功能置换型文化设施3 处,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0.47 公顷,人均0.95m2。同时结合社区中心建设,加强社区文化站、图书馆、活动中心等社区级小微文化设施的建设,形成多样化、多层级的文化设施体系。

  (3)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57.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25%。

  1、高等职业教育:突出重点,搬迁置换功能萎缩的职业教育设施。重点保留和提升宜春学院、广播电视大学、老年大学3 处;搬迁置换税务局干部学校、工商银行干部学校、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4 处。

  2、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建立“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级教育设施体系;

  高中:综合考虑老城区功能疏散调整、交通组织困难等因素,规划压缩三中、四中办学规模,剥离高中职能,改作纯初中教学,保留一中,同时加强周边地区高中设施的共享,规划高中用地面积6.15 公顷;

  初中:按1000 米服务半径,结合居住区配套中学,规划保留实验中学、八中;原址扩建三中、七中;调整四中为纯初中功能,共安排中学5 所,规划中学用地21.01 公顷,生均面积21.88m2。

  小学:综合考虑小学设施用地现状规模、学区范围及拓展空间等因素,按500 米服务半径,结合居住小区配套小学。规划保留三小、四小、实验小学、八小;原址扩建二小、六小、七小、化成小学;区内迁建一小至宜春军分区,新建画眉小学、昌黎小学,,共安排小学设施11 处,用地面积约18.37 公顷,生均面积11.73m2。

  幼儿园:整合现状幼儿园设施,落实专项规划要求,公办示范、民办为主,鼓励社会资本进行幼儿园建设,结合居住小区建设,按300 米服务半径,改造利用现状幼儿园18 所,新建幼儿园16 所,其中张家山幼儿园、袁州区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

  (4)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区共需床位数为1260 个,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1.6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

  综合医院:区内医疗设施供应充足,本次规划不增加综合医疗设施,现状床位总供给为1640 床,满足规划需求,规划综合医院总占地面积7.42 公顷。

  中医院:规划将原秀江宾馆用地置换调整为中医院拓展用地,规划中医院用地规模约0.95公顷,床位数达580 床;

  专科医院:保留现状各类专科医院,重点扶持精神病、骨科及康复医疗。规划区内共设置专科医院9 所,占地面积1.43 公顷。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定每3—5 万人设一所社区级医院,每处医院占地面积为3000—5000平米。按照此标准,规划需设社区医院4—7 所,总需社区医疗用地1.2—3 公顷。

  妇幼保健院:本规划按市、区两级进行配建,规划保留原有的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和袁州区妇幼保健院,规划共安排建设用地面积0.73 公顷。

  急救中心:规划保留现有的专业化的矿山救护队所属设施,规划面积0.72 公顷。

  (5)体育用地

  规划保留体育设施3 处,新增体育设施5 处,规划独立体育用地面积6.06 公顷,同时加大区内众多学校体育设施定时对外开放力度,并结合各个绿化公园开设一些休闲体育项目,达到全民健身、寓健身于娱乐之目的。

  (6)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干休所1 处福利设施,加强街道社区级福利设施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功能置换所释放空间,保证每个标准社区(街道)拥有1 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结合基层社区中心加强基层社区级福利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规划福利设施用地3.2 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确定了区内还有古民居建筑6 处、古墓2 处、古城墙1 处、古井、古泉池18 处、传统街巷4 条、名木古树7 处、古李渠1 处,共计39 处,规划文物古迹用地5.37 公顷,本次规划划定其保护范围,按照城市紫线的要求对其进行保护,具体详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内。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商业设施

  规划大力突出农贸市场及社区商业建设,其中农贸市场南部片区按以400—500 米为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0.7—1.2 万人一处的标准进行配建,北部片区按以600—800 米为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1.5—2.5 万人一处的标准进行配建.规划共配农贸市场11 处,每处占地面积为0.2—0.6 公顷。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02.16 公顷,占建设用地9.29%。

  南部片区:规划严控大型商业设施进驻,优化调整业态结构,并加大原有商业设施周边环境整治,停车场的配建,依托鼓楼、中山路、王子巷等区域形成特色商业街区。

  北部片区:规划按片区中心——社区中心来分级配套商业网络,避免商业沿主要交通干道布局的局面。

  (2)商务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区内主要商务办公用地,在城市副中心建设金融、保险、证券、银行、媒体中心、中介服务等商务设施,规划商务设施用地11.2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02%。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在城市副中心、片区中心建设电影院、剧院、娱乐中心等设施。

  (4)公用设施网点用地

  结合居住小区完善加油、加气站、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规划公用设施网点用地2.0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19%。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网络布局优化

  (1)落实和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及交通专项规划要求,推进纵向主干通道建设

  (2)提升南北向交通通道的通行能力

  (3)改善东西向交通组织环境

  (4)优化和调整道路网体系结构,加强规划区内次、支路网建设,控制和保护现有巷道肌理,承担片区内部短距离的交通出行,疏解主要交通线路的交通压力,提升片区内部的通达性。

  二、道路等级结构

  规划区城市路网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巷道五级结构控制。

  (1)主干道——形成“五横五纵”的主干路网框架,五横:宜阳大道、铜鼓路、袁山路、中山路、平安路-朝阳路(回字型);五纵:环城西路(原320 国道)、宜春路、高士路、明月路、卢州大道。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8—60 米,双向2—8 车道。

  (2)次干道——有塔下路、黄泥塘路、朝阳路、中山路、袁河路、秀江路、化成东路、二符路、东风路、泗州寺路、官山路、文体路、铜鼓路、文轩路、樟树路、碧云路、静颐路、官山中路共15 条。道路红线宽度控制20—36 米,双向4—6 车道。

  (3)支路——保留、新建、拓宽支路31 条,红线宽度12—16 米,双向2—4 车道。

  (4)巷道——提升空间有限或具有历史价值的街巷予以保留和保护,并进行科学合理的梳理,适度拓宽路面,打通断头路,建议路宽3.5 米以上且不在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巷道设置成单行道,在狭窄地段设置会车区域,如六房巷、愧花巷、北苑巷、官山巷、卫公巷等。其他路幅较小,富有历史传统街巷建议以步行、非机动车为主,限制机动车使用,如王子巷、大坪巷、卢祝巷等,建立微循环体系,提升片区内部的交通可达性。

  五、道路交叉口设施

  强化安全设计,在双向四车道以上路口需设置安全岛,减少相位的浪费;在路口附近设置安全护栏,提高市民的尊章率。同时在缺乏拓展空间,但通行能力较弱的交叉口,考虑建设人行天桥、非机动车地下通道,以提升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六、重要通道节点规划

  已渠化交叉口,完善交叉口设施、优化信号配时;交叉口有渠化空间时,实施渠化;交叉口无渠化空间时,建议通过地下通道分流非机动车及行人腾出地面空间进行渠化改造或者进行部分渠化改造。在下一步交通专项规划中应重点对宜春大道(环城西路)与宜阳大道、宜春大道与秀江中路、袁山中路与高士路、中山路与高士路、高士路与朝阳路等主要交叉口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

  七、公共交通规划

  提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由“BRT 城市快速公交系统与普通公交、出租车组成区内多元化的公共交通系统。

  (1)BRT 城市快速公交

  形成“两纵一横”快速公交网络,纵一:环城南路——宜春路——环城西路(原320 国道);纵二:环城南路——明月路——宜阳大道——环城西路(原320 国道);一横:高铁站——袁山路——明月山机场,沿线设置双向单行BRT 专用道。

  (2)普通公交与站点

  普通公交线路实现全区主次干道100%覆盖。

  (3)公交设施规划

  明月大道跨铁路立交桥东侧空地配建公交停车场1 处;在明月路、高士路、宜春大道、卢州大道、宜阳大道、袁山路、平安路等城市主干道上结合道路改造建设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河南区域以300 米服务半径设置,河北以500 米设置,同时沿主干道公交站台逐步实现港湾式标准建设。

  八、停车场

  共安排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27 处,总占地面积约69884 平方米。其中地面停车场20 个,可安排停车泊位2217 个;立体停车库8 个,可安排停车泊位1623 个,结合商业综合体、学校体育场、广场、公园等设施设置地下停车库12 个,可安排停车泊位1775 个,总计停车泊位5615 个,基本满足规划区的停车需求。

  九、加油站

  规划区共设2 个加油站和1 个加油加气站,总用地面积1.74 公顷。

  十、慢行系统规划

  绿慢——自然生态景观慢行系统

  紫慢——历史文化景观慢行系统

  蓝慢——滨江亲水景观慢行系统

  黄慢——休闲生活景观慢行系统

  十一、交通保护区

  核心区——鼓楼、三街一庙历史街区区域设置为慢行优先区,结合历史街区保护,同时有利于刺激中心区零售商业发展,提升城市活力。

  引导区——步行街核心区至中山中路、朝阳路、春台公园至黄泥塘路区域设置为机动车限行区域,通过“以静制动”引导和控制区内机动车活动。

  控制区——历史城区范围内,核心、引导区以外过度缓冲区域设置为公交优先区。

  第七章 绿地与景观规划

  一、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181.55 公顷,其中防护绿地12.68 公顷,绿地与广场面积168.87 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8 平方米。规划绿地51 处,其中保留20 处,新建29 处,扩建4 处,平均每处绿地的服务面积为21.66 公顷,平均服务半径为500 米。

  (1)公园绿地

  区内公园绿地面积164.61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14.98%。规划主题公园2 处,分别为化成森林公园、化成湿地公园;综合公园5 处,分别为袁山公园、小袁山公园、秀水公园、春台公园和状元洲公园;社区公园11 处,分别为迎宾公园、牛王庙公园、西园、工科所游园、矮山游园、怡心公园、社仔背公园、西门公园、红星路公园、桥下公园、幸福游园;滨水带状公园3 处,主要为秀江西段、中段、东段;街头绿地29 处,

  (2)防护绿地

  区内防护绿地面积12.63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1.15%。主要沿沪昆、杭长高铁两侧设置30—150 米防护绿地。

  (3)广场用地

  区内保留、新建广场7 处,用地面积4.2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0.39%。

  四、景观结构规划

  规划总体形成“一廊三心多点”的景观结构。

  一廊——以秀江为主体的滨水景观廊道。

  三心——依托现状山体形成的袁山公园、化成岩森林公园及春台公园等三个面积较大的块状绿地,并规划形成其所在片区的绿化中心。

  多点——指结合现状山体水域所形成的面积较大点状公园及结合旧城更新改造所新建的面积较大的规划点状公园,其与社区游园一道共同构成居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公园体系。

  五、滨水景观规划

  (1)人文景观为主,打造横向最亮丽的风景线。结合区位,分段设计形成“郊野风貌段、文教体育风貌段和历史文化风貌段”三大不同主题的滨水景观风貌带。

  (2)整体保护秀江滨江城市空间尺度,突显秀江“秀美”气质。形成有特色的城市界面,改造已建成区城市立面,突出夜景照明。在城市新开发区沿江应保留一定宽度的生态绿地,同步建设滨江休闲绿地;滨江还应完善服务设施。

  (3)控制滨江建筑高度,与背景山体轮廓结合,完善滨江整体天际轮廓线。

  (4) 滨江绿地系统设计应与城市步行系统设计结合,串联城市生活及开敞空间。

  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一、历史城区

  (1)保护范围:界定为民国时期宜春市建成区内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位于老城片区内,秀江沿岸地区,黄泥塘路以北,东西边界从宜春路至卢洲大道,历史城区面积约2.0km2,其中明清古城区面积约1.5km2。

  (2)历史城区格局保护

  总体形成“一城、一带、两片”的古城格局。

  “一城”——明清古城区,范围为宜春路以东、卢洲大道以西、秀江以南、春台公园以北。

  “一带”——旧城风貌带,范围为秀江两岸宜春路至卢洲大道地段,形成传统特色风貌带。

  “两片”——秀江以南明清古城区以古代特色风貌为主,秀江以北旧城区以近代特色风貌为主,体现宜春历史发展演变。

  (3)历史城区风貌保护

  分为“历史城区、历史城区风貌协调区”两个层次进行控制保护。

  历史城区控制保护:以街道格局与尺度、秀江、鼓楼广场、宜春台等为基础建立步行公共空间体系;控制古城内建筑高度、体量与风格;沿古城外围考虑绿化与停车场建设;保护并发扬传统集市文化。

  历史城区风貌协调区控制保护:主要控制区内建筑高度与体量。

  二、历史街区

  主要包括“袁州谯楼历史街区、三街一庙历史传统街区”。

  1、袁州谯楼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

  1)保护范围

  以袁州谯楼核心,由中山中路、朝阳路、高士路、二符路、宜春南路与袁州区政府家属院与春和庭小区围成的区域,约21.5 公顷,区内主要历史资源:袁州谯楼、难禅阁、袁州会议旧址。

  2)保护与利用措施

  强化历史文化功能,疏解部分大型商业、商贸等设施;

  注入历史文化内涵,形成丰富的历史文化序列;

  加强区域风貌协调、整治周边环境;

  优化整合区内业态结构。

  2、三街一庙历史传统街区保护与利用

  1)保护范围:

  通过在秀江上架设一座浮桥,将秀江北岸的宜春孔庙建筑群和秀江南岸古巷道历史街区连接组成区域,用地规模约8.41 公顷。

  孔庙建筑群:秀江北岸,由秀江中路、大成巷和彭家巷围合区域以及秀江中路以南滨水绿带,总用地面积约1.86 公顷,区内主要资源大成殿。

  古巷道历史街区:秀江南岸王子巷、芦祝巷、大坪巷、中山中路围合区域,面积约6.55公顷,是宜春老城区内目前仅存较为完整的传统街区,是清嘉庆年间进城的通道和窗口区域。区内主要资源六一会馆、张积厚祠堂、王家祠堂等古名居、王子巷、芦祝巷、大坪巷3条古巷道、中山中路沿线民国骑楼建筑带等。

  2)保护与利用措施

  结合旧城更新整治,大力恢复建设孔庙建筑群;保护、修缮、恢复古巷道、古名居、民俗,还原历史传统街区原始风貌和原真生活情景;保护与开发同步进行,调整和植入特色业态,形成老宜春原真生活情景体验街区;

  三、历史遗存

  (1)保护对象:规划确定区内有古民居建筑6 处、古墓2 处、古城墙1 处、古井、古泉池18 处、传统街巷4 条、名木古树7、古李渠1 处,共计39 处,并形成详细的区级及以上历史遗存保护名录。

  (2)保护要求:对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要求和已经明确的保护紫线执行。本次规划重点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保护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图则,并确定了多元的保护方式。

  (3)保护措施

  历史遗存点周边环境整治,显露历史清理资源点周边环境,拆除违章搭建和破旧危房,在资源点周边安排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打通资源点面向公共空间的视线通道,使历史文化资源得以充分显露。建立历史资源标识系统,解读历史。

  (4)利用措施

  1、设立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描绘历史文化;

  2、赋予历史遗存公共服务功能、利用资源;

  3、以历史轴线、水系、城市道路、慢行系统、旅游线路进行有机串联,序列化组织引导。

  第九章 环境保护规划

  (1)垃圾转运收集

  规划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日均144 吨。按每0.7-1 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的原则,规划区内共设置13 座小型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约0.49 公顷;考虑秀江江面的垃圾收集,结合现状挡水坝沿秀江新建3 处水面垃圾收集站,统一运往宜春市南郊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2)公共厕所

  按每平方公里设置4—5 个公共厕所的原则,区内设置51 个公共厕所。

  第十章 市政公用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

  (1)规划用水指标和水量预测

  本区最高日用水量约6.9 万m3/d。

  (2)供水设施

  近期规划区内用水依托袁河水厂、滩下水厂、文笔峰水厂,远期依托三阳水厂和四方井水厂联合供水。

  (3)管网规划

  本区现状基本已建成DN500 以上供水主干网,供水主干管基本已成网络,规划在新建主次干道路(平安路、铜鼓路、文轩路、黄泥塘路、二符路等)上配建供水主干管,完善供水主干管网。在新建支路(画眉路、学台路等)上配建供水次干管。

  二、污水工程

  (1)排水体制

  逐步改造实现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本次规划区内日均污水量约4 万m3。

  2、污水分区及管网布置

  规划分秀江以南、以北两个排水分区。秀江以南考虑城南客水沿宜春南路、高士南路、明月南路等道路布置DN500 污水干管,汇集至秀江右岸截污干管排至方科污水处理厂处理。秀江以北主要沿宜春北路、高士北路布置DN400 污水干管,汇集至秀江左岸截污干管排至方科污水处理厂处理。

  (3)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分两个排水分区,秀江两岸雨水就近排至秀江,其他区域通过雨水管统一收集排至秀江下游。

  三、燃气工程

  (1)用气量预测

  规划区年用气总量预测为天然气4110 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456 吨。

  (2)燃气气源选择

  规划区天然气气源由西气东输二线供给。规划在区内环城西路与袁河路交汇处新建液化气瓶装供应站,储存容量500 立方米。

  (3)燃气设施与主干管网布置

  规划天然气由城北气门站,经明月路、宜阳路、文体路DN300 燃气中压管接入本区。袁山大道、明月北路、明月南路、学府路、高士路、宜春路等主干道路上设置DN300—400 的燃气管道,燃气管道的铺设,应满足管道覆土要求。规划结合道路新建及改造进行逐步改造与更换处理,将现状铸铁管逐步改造成PVC 管道。

  四、电力工程

  (1)负荷预测

  规划区总用电负荷约为103MW。

  (2)供电网络

  规划将重点地段的10kV 架空线路先期进行地埋处理。至规划期末,区内所有10kV 架空线路均采用地埋。本次规划结合现有供电线路,对供电负荷不足区域线路采用加密方式,以满足区内供电需求。10kV 中压配电网按变电站的分布和城市功能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域,尽量避免相互交错、重叠。各区域内中压配电网共加装分段、逐步实现棋盘式手拉手格局,提高运行灵活性,以便维修和调节用电之用,每条出线的负载率控制在50%内,实现线路负荷的互带。

  (3)开关站、配电所

  规划对现有10kV 开关站进行检测保养。将原有零散布置的变压器进行整合,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原则上,将较小容量的变压器合并设置,并且将其由户外迁至室内配电所。本次规划新建24 座配电所,每座配电所内配置变压器1-2 台,以满足区内用电需求。

  (4)高压线改线

  为减少110kV 高压线路对城市的影响。本次规划对现有110kV 袁钓线(袁州变—钓鱼台变)、袁官线(袁州变—官园变)进行线路改线处理。具体改线方案见高压线改线图。

  五、通讯工程

  (1)电信工程

  规划区内电话需求数约为11 万门。保留现状1 处宜春市电信局,位于袁山路与宜春路交汇处,占地2.27 公顷。新建电信模块局12 座,保留现状18 座。模块局与其他非独立站立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规划按每10Km2 设1 个移动通信营业大厅。按每1 万人设1 个移动通信营业厅的原则,规划布置18 个移动通信营业厅可结合商业建筑配建。

  规划对新建小区及新修道路地下必须预留足够的管道。道路维修改造时,需从新设置弱电管道。移动基站的设置根据区域人口密度而定,在住宅、公建等人口分布相对密集的区域,一个基站大约可覆盖400~500 米左右,在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覆盖的区域可达1—2公里。

  (2)邮政工程

  规划保留现有袁州区邮政局,位于高士路与宜春路交汇处,占地面积约0.52 公顷。

  (3)广电线路规划

  广播、有线电视光缆可与电信光缆合用,在小区内采用地下电缆,穿管埋地敷设。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的光、电缆采用电缆管道沟共沟敷设。电缆主干线路采用波纹管,配线线路采用PVC 管直埋敷设,电缆管道沟沿道路的西侧或北侧敷设。

  六、管线综合规划

  工程管线应结合老城区道路改造进一步优化,使线路短捷、合理;当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规划

  一、消防规划

  规划按责任区面积为4—7 平方公里、接警起五分钟内应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布局消防站。规划区划分为3 个消防责任区,共需3 个消防站。

  消防给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道合用,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室外消防栓沿道路设置,并靠近十字路口,间距不应超过120 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 米,与给水管同时敷设。

  居住区、商业区规划应符合国家防火技术规范,充分考虑消防通道,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大型建筑、娱乐场所等人流密集场所按规范设内部消防系统。

  二、抗震规划

  规划区建筑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需做建筑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论进行设防。

  三、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规划区内防洪标准为100 年一遇(P=1%)。秀江以北一般区域城市排涝标准为城区10 年一遇一日暴雨加城区污水一日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和居民密集区;秀江以南老城核心重要区域城市排涝标准为20 年一遇一日暴雨加城区污水一日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和居民密集区;

  (2)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沿袁河两岸设置防洪堤。防洪堤按100 年一遇设计。

  四、人防规划

  规划区属三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战时疏散人口为城市总人口的40%,留城人口比例为60%,2030 年人防工程总面积为16.2 万平方米;紧急避难区域面积按照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5 平方米控制。

  (1)疏散通道

  规划环城西路、袁山路、宜春路、高士路、明月路、宜阳大道、秀江路、黄泥塘路、平安路为主要疏散通道。

  (2)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工程建设面积满足以下要求:10 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重建住宅项目,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其他民用建筑,地面建筑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3%—5%的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充分利用现状地下空间,如步步高、青龙商厦等地下空间。

  (3)工程重点布局与防护

  规划区人防工程重点布局在商业中心、居住区,以人员掩蔽为主。规划重要防护目标为,区内学校、历史街区、加油站等。防护要求保证主要道路、河道两侧预留足够宽度的绿化带作为疏散通道,战时人员物资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新建道路两侧的建筑要退足道路红线,建筑高度以房屋倒塌后,道路中间能保留双车道宽度为准。同时需要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抗毁能力。

 

 
信息来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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