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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 15-06-26 09:59:00 字体:【  

  为了完善消防设施及装备,建设高效统一的消防指挥系统,全面提高消防战斗力量,充分发挥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使城市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我市聘请海南雅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宜春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并于2014年11月20日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消防站布局规划、消防通道和避难场地规划、消防供水规划、消防通信规划、消防供电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消防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一项重要的专业规划,是城市和区域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对该规划公开征求意见,联系方式: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技术科(0795-3998196)。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目的

  为落实《宜春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8—2030)》的有关要求和目标;完善宜春市城乡消防安全体系,指导城乡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适应城乡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特编制《宜春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4—2030)》。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包括主城区9个街道、湖田乡、渥江乡2个乡镇全部行政管辖范围和三阳镇南部属宜春经济开发区管辖的地区,总面积365.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87.6平方公里,约80万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4--2030年,

  其中:近期规划:2014-2020年

  远期规划:2021-2030年

  第二章 城市消防发展目标、战略与消防安全体系构建

  一、城市消防发展总体目标

  构建完善的宜春中心城区消防安全体系,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使消防站点布局更加合理、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消防技术装备更加精良、消防信息化更加先进、消防人文环境更加和谐、灭火救援组织更加健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进程,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从根本上提高城市抗御灾害综合能力,适应宜春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城市消防发展战略

  1、分期建设的发展战略。消防设施的建设应实事求是地实施分期建设的战略。近期着力加大建成区消防站点、消防水源的建设,满足基本的消防工作需求;远期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消防设施。

  2、协同发展的战略。逐步完善各种消防力量,联合森林消防、社会消防、110、120等紧急救援力量,共同构筑城市消防救援、紧急救援体系,保障城市安全。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会消防体系。

  3、社会化、网络化的发展战略。树立安全和谐的理念,致力于形成人人懂消防、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推进城市消防工作“网络化”管理,建立行业、系统、社区和农村的消防安全自律机制。

  4、信息化、科技化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宜春市消防信息化建设,推动消防监管手段由“依靠人力”向“依靠科技”转变。推进消防科技成果的应用,加快消防装备更新。

  三、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构建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宜春市中心城区将构建预防体系、救援体系、保障体系和反馈体系四个方面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各体系之间相互管理、相互支撑,以利于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消防安全网络形成。

  第三章 市域消防规划引导

  指导市域范围内各县市区的消防规划,对消防站布局、消防供水、消防供电、消防通信的各方提出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城乡消防发展措施: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备;

  2、加大消防经费投入;

  3、加强城乡消防基础建设;

  4、完善消防装备建设;

  5、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6、健全灭火救援应急体系;

  7、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从城市消防规划的实际性、前瞻性、系统性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为准绳,把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视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推进乡镇和农村、社区的消防组织建设,建立网格化工作机制,形成城乡消防协调发展体系,实现城乡消防一体化发展。

  8、增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第四章 中心城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一、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布局规划

  1、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企业

  在城南明月板块的城市边缘布置燃气仓储。城南原油库仓储用地搬迁至彬江,并结合彬江货场站的改造,规划建设宜春中心城区危险品仓储区。在三阳组团内,规划布置一处易燃、易爆、易腐等特殊货物仓储集中区,重点服务于工业新城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特殊物资的存储。

  2、化工企业布局

  对城南工业区企业进行搬迁和近期改造,并完善工业新城的产业布局和配套服务功能,将化工企业全部拆迁并安排在城市边缘地带,具体主要集中于彬江组团和三阳组团,以及化工行业专项中确定的位于袁州医药工业园的化工集中区。

  3、加油站、加气站

  加油站选址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大型公建等,并按国家规范要求与周边建筑控制消防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道路广场用地、绿地、文物保护用地、仓储用地等用地内兴建加油站。规划应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控制城镇加油站总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扩建成加气加油两用站,城市建成区内及居民区附近不得兴建一级加油站;不得设置流动的加油、加气站。

  4、天然气

  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布局燃气设施,规划要求不得在天然气门站及调压站周围15米范围内修建任何建筑物、3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重要公共建筑。

  天然气管道走廊宜设在人行道或车行道中快、慢车道的绿化隔离带下。高压燃气管道不得穿越城市中心区、公共建筑密集区和其它人口密集区。对现状和规划天然气管网走廊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保护控制,严禁被非法占压等危及城市消防安全的现象发生。

  二、居住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结合旧城改造,对现有的旧城区调整整合,按照总体规划用地功能的分区,逐步形成相对集中、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

  2、新建居住区,按城市住宅标准规范建设,居住区的建筑结构、总平面布置及消防设施配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改善老城片区、秀江片区等传统片区的居住环境,并于近期针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改造,重点针对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并合理控制房屋间距、密度。

  4、改造沪昆铁路以南现有居住,逐步消除工厂、商铺、仓储、住房等“几合一”的现象,满足消防要求。

  三、商业区安全布局规划

  1、规划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区域商业中心为消防重点地区。这些商业区的建筑结构、总平面布置及消防设施配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现状商业网点应于近期改造,建设完善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要求。

  2、规划要求新建的商业中心,应按照较高标准建设消防设施。对于已有的商业中心,也应按照较高标准完善消防设施。

  3、优化鼓楼老城传统商业氛围,完善安全管理平台;新建城区商业设施,应同步建设安全设施;新的商业中心的选址、布局要重点结合交通条件,以保障救援与疏散,同时加快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分类引导市场合理布局。

  四、工业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整合中心城中现有分布零散的工业用地,按不同性质组织安排在工业新城板块中,并明确功能分区,避免出现工业、商业、居住三合一的状况。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绿化隔离带,起消防隔离作用。

  2、分类指导,整改城南老工业区,以及新建各工业区进行整合优化,引导控制相关产业集聚,整合产业空间系统,继续做好现有工业区的整合及消防设施建设。

  3、中心城区内的现有仓储区尤其是危险品仓储区,根据相关规划内容搬迁至彬江镇、三阳镇和城市的其他边缘地段,并依照条件配备适应的消防力量作为安全保障。

  五、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空间安全布局规划

  1、高层建筑建设,应疏密有序,布局合理,设计应严格遵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城市规划中,严格执行高层建筑规划审批制度。

  2、适量拆除位于建设年限跨幅较大的高层建筑周边对之具有间接安全隐患的建筑。对于缺乏环形通道的高层建筑应结合城市改造建设,增设环形通道,以形成救援时的登高操作面。

  3、地下设施的消防安全建设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执行地下设施防火的各种安全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确保地下通道的通畅和地下通风口的开敞。

  4、严格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和运营,尤其是人防工程和地下商业设施,并完善现有设施的消防条件。

  五、文物古迹和保护性建筑

  1、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级,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的环境,在不破坏原有布局的条件下,在保护区内开辟与城市干道相连的消防通道,配置消防供水设施和器材,增强其自身自救能力,在成片建设地段应适当设置防火墙等防火隔离设施。

  2、严格管理城市文物点和传统街巷的日常防火工作并完善现有设施的消防条件,尤其是鼓楼街区和历史传统街巷等人流量大或居住人口较多的地段。

  第五章 中心城区消防站布局规划

  一、消防站规划

  根据2011年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其确定的量化指标是编制消防规划的重要依据,量化指标主要含辖区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容积率、配备的车库、人员、器材及主要投资费用等。

  中心城区设置17个消防站,其中包括:2个特勤消防站(现状1个)、1个战勤保障消防站、13个普通消防站(现状1个)和1个微型消防站。

  普通消防站:规划期末宜春中心城区共建成普通消防站13个。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12个,保留一级消防站1个,调整宜阳路消防站为微型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规划期末宜春市中心城区共建成特勤消防站2个,其中新建特勤消防站1个,保留特勤消防站1个。

  战勤保障消防站:结合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战勤保障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服务于宜春市域。

  二、 社会消防力量规划

  1、专职消防队

  规划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保安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为主,多种消防队为补充的多元化格局。

  中心城区保留专职消防队1处,即:现状明月山机场专职消防队。消防重点单位应根据各自特点,按消防要求设置单位专职消防队。

  2、志愿消防队

  规划提出结合社区和行政村,按照常住人口4-5%的比例建立志愿消防队,以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第六章 中心城区消防通道与避难场地规划

  一、消防车通道

  消防通道系统主要依托城市道路网,由公路、城市各级道路及小区内部消防车通道组成。根据其服务城市消防的功能和范围分为以下几类:

  1、一类消防通道

  城市一类消防通道主要满足城市消防出警快速和远距离增援需要。由快速路、环城路和高速公路组成,主要包括沪昆高速公路、320国道改线段、宜春路、环城北路、仰山南路、环城东路。

  2、二类消防通道

  城市二类消防通道主要担负城市消防站点责任区内部和临近责任区的消防出警任务,保障消防车的通畅性。由主干道和次干道组成。

  二类消防通道的主干道由高士路、卢洲大道、明月路、春一路、宜阳路等。主干道应保证两侧建筑物倒塌堆积后仍有7m以上的通道宽度。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30米。二类消防通道的次干道主要由袁州路、朝阳路、府前路、沿河中路、天宝路等。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20米。

  3、三类消防通道

  城市三类消防通道主要担负消防车接近火场,保证灭火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的通道,由支路及小区级、组团级道路组成,是消防通道系统的“微循环”。规划支路路网密度3~4公里/平方公里。

  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高层建筑等重点防火单位内部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并留出消防车扑救火灾的操作场地。

  二、危险品通道

  危险品通行路线:以城市边缘的快速干道为主,包括沪昆高速公路、三木公路、320国道改线段、环城北路、仰山南路和环城东路等组成,担负爆炸品、剧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务,可快速疏散危险品,避免运输穿越城市建成区。

  危险品有条件通行路线:以宜春路、卢洲路、袁山路、老320国道等组成,主要担负危险性相对较低的油、燃气等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及加油站油品运输。尽可能避开政府机关、城市商业、办公繁华地带、城市居住人口稠密等重点消防保护地区。通行时间由23::00至次日凌晨6:00,对于其他道路,原则上禁止危险品的运输通过。

  三、避难场地

  规划以城市公园、大型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以及露天式停车场等避难疏散场地,平时加强管理,发生重特大火灾、地震等突发性灾害事故时立即投入使用。在旧城改造当中,适当拆除无保留价值的旧房,辟为街头绿地、小型广场等,增加避难场所。主要疏散场地有:袁山公园、人民公园、体育公园、化成岩公园、枯桐岭公园等公共绿地,以及宜阳广场、体育广场、袁州广场、市民广场和学校运动场地等为避难疏散场地,总面积达1425公顷,人均17.8平方米。。

  第七章 中心城区消防供水规划

  一、消防水源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由水源(包括水厂、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体等)、市政供水管网以及市政消火栓组成。

  二、消防供水管网规划

  1、给水管管径要求

  在给水管道的设计和建设中,管道管径的确定必须符合生活、生产、消防等各方面的综合要求,由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以保证消防供水的水量和水压。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管道,其管径不宜小于150毫米。

  2、消防供水压力

  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压力不应小于0.14MPa,消防时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三、消火栓规划

  消火栓设置间距一般控制在100—120米,城市道路宽度大于60米以上的,应两侧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市政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无市政水源的除外;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共新增市政消火栓2350个。

  四、消防取水码头规划

  中心城区共设置12处天然水源消防取水码头(平台)。

  第八章 中心城区消防通信规划

  一、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统一接警、异席分类处警”的“三台合一”接处警模式。

  二、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建立消防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消防图象监控系统、高空瞭望系统,并与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通信等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预警和实时监控火灾状况。

  三、 通信网络规划

  在现有119报警话路的基础上增加报警线路,使报警线路达到10对,火警应急线路不少于4路,确保火警热线畅通;提高接处警效率,并建立起消防指挥中心与防火重点单位之间的报警专用网,实现接处警自动化、智能化。

  消防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之间各设火警热线1对,数据通信专线1对,普通电话线1对,共设45对。

  四、城市消防联动规划

  消防指挥中心与市政府、公安部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环保、气象、地震台、各企业专职消防队等单位之间各设一对专线,形成电话会议系统,以便发生火灾和其它灾害时可以统一调度和配合作战。

  建立图像传输系统,消防指挥中心与公安指挥中心并网,实现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共享图像信息。了解道路交通情况,便于制订出动方案,提高指挥和火灾扑救效率。

  第九章 中心城区消防供电规划

  一、 消防供电电源

  中心城区消防供电由城市电网统一供给。袁州区范围内规划一座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变电站5座,110千伏变电站共18座,(110千伏公共变电所14座,企业专变3座,中心城区范围外有三阳变1座)。

  二、 供电保障

  1、城市电网规划建设,必须留出合理安全的供电走廊,并根据建、构筑物用电负荷合理配置电压等级。

  2、严格按照《电力线路防护规程》和城市规划规定,控制保护高压线走廊和变电所。

  3、城市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消防等重要部门均应双电源供电。

  4、加强电源、系统网架建设,电网应满足“N-1”原则,部分地区应满足“N-2”原则。

  5、在设计、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建筑物消防供电的可靠性,保障建筑物内部消防和疏散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正常使用。

  6、消防指挥中心、各消防站应设置备用电源,确保消防供电。消防指挥中心按一级供电标准供电,各消防站按二级供电标准供电。

  第十章 中心城区消防近期建设规划

  一、消防站近期建设

  规划近期新建6个普通一级消防站(化成消防站、下浦消防站、城北消防站、怡兰消防站、新屋消防站和黄泥塘路消防站)、微型消防站1个和2个消防自救站(官园消防自救站和灵泉消防自救站)。

  二、综合性应急救援基地

  近期建设一处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培训基地。该基地为“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常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基地(含战勤保障大队)、搜救犬基地和消防干部教育基地”的四合一基地。

  三、消火栓近期建设

  规划近期新增消火栓1025个。消火栓沿城市道路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路幅宽度超过60米时,应在道路两侧设置。

  第十一章 绿色消防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

  一、绿色消防规划

  规划提倡将环境保护和城市消防紧密结合,提出绿色消防概念,即通过绿色阻燃燃料的使用、绿色消防技术的应用减少火灾对人类的危害,最大限度减轻火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具体措施主要为应用新型“洁净气体”灭火剂。同时在老城区使用绿色环保防火涂料,减少火灾发生几率,达到环保目的。在老街巷结合空地可种植防火树种,实现生态的同时,达到防火隔离。

  二、环境保护规划

  由宜春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由环保局负责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环保局负责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各单位消防制剂的回收处理应与环保部门衔接,由环保部门统一指导。为防止灭火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池等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

 
信息来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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