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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 15-08-27 11:10:00 字体:【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的指导下,以打造文化强市为己任,以建设“幸福宜春”为总体目标,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大力繁荣文化艺术,积极开展文化建设,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果丰硕。

  一、  社会文化展新貌

  1、公共文化服务稳步提升。跟进、筹备市群艺馆、美术馆新馆开馆工作;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完成了两馆的设备采购,其中樟树市文化馆已改造完成;加快数字图书馆和“一卡通”建设步伐,相关设备正在政府采购中;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并拟以袁州区、上高县、靖安县为试点,逐步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了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活动室)建设管理专项督查,抽查率为建设总数的82%;已争取到中央省市文化建设资金1048.05万元。

  2、文化惠民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图书馆借阅次数超105.1万万人次,新办证数2.03万人,举办各种读书活动128场;各级文化馆(群艺馆)免费开放培训7.47万人次,举办各类活动508场(次)。市图书馆完成图书采购1.5万册、报刊杂志700余种,争取到国家图书馆赠书2万册,采购电子图书借阅机1台;清同治版《袁州府志》即将影印出版;开展了“好书共享·幸福阅读”捐书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捐书7000余册。积极组织各类文艺展演和群众文化活动,举办了迎春文艺晚会、第八届月亮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中秋拜月》、闭幕式《禅月静修》主题音乐会等数场大型演出活动,以“百姓大舞台,大家一起来”大型广场文化活动为平台,组织了“践行群众路线、永葆为民本色”下基层文化演出16场;各县市区群众文化活动也精彩纷呈。

  3、继续推动“一县一品、一乡一色”特色文化创建。组织开展了“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暨推荐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4个县市(上高县农民摄影之乡、铜鼓县漫画之乡、樟树市版画之乡、靖安县诗词之乡)已入选本届“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正待命名。

  4.非遗宣传保护富有成效。组织指导修改和完善了3个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文本,指导完成3个项目2014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报文化部待批。积极推进非遗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与江西电视台合作,完成了省级非遗名录宜春脱胎漆器制作技艺的专题新闻拍摄,近期将在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举办了“乡情·禅意·古韵”夏布画艺术展暨首届状元洲漫画节。启动了宜春禅宗文化内涵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工作,选定了《宜春慈化寺传说》《宜春慈化寺普庵咒》《靖安宝峰寺禅七仪轨》3个拟申报项目,待进一步挖掘整理后进行申报。

  二、  艺术生产创佳绩

  1、艺术创作有新突破。市委宣传部和我局获第五届江西艺术节优秀组织工作奖,排名列全省第一;采茶戏《阳台上的野菊花》荣获第九届玉茗花戏剧节玉茗花大奖;采茶戏《玖爷和他的贾家村》获玉茗花优秀剧目奖;少儿艺术节和音乐舞蹈节上多个选手(作品)获一等奖;农民工才艺大赛中,我市主动承担赣西赛区承办任务,宜春选手主场勇夺冠军……实现了全市 “项项参赛、项项拿奖、力争拿大奖”的总体目标。我市宜春采茶戏《阳台上的野菊花》和高安采茶戏《玖爷和他的贾家村》被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选调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江西风景独好”——北京·江西文化月活动,分别于2014年5月10日和5月7日在北京长安大戏院演出,圆满完成晋京演出任务,宣传了宜春,点亮了北京。9月26日和9月28日《阳台上的野菊花》参加省文化厅举办的“伟大复兴路,共圆中国梦”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全省优秀剧目集中展演活动,取得成功。7月29完成申报《阳台上的野菊花》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并于9月23日赴京参加复评答辩。

  2、电影、动画片拍摄完成。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局等联合摄制,拍摄的江西省首部现代题材戏曲电影《阳台上的野菊花》于2014年2月19日在明月山温泉风景区开机,27日杀青完成拍摄,目前已完成后期制作,正在京申报批复;与央视合作拍摄的电影纪录片《禅境宜春》于9月16日在北京成功举办新闻发布会,9月19日晚间在央视十套和网络媒体土豆网首播,9月20日在宜春文化艺术中心首映,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和高度关注,中美电影节获“金天使奖”;26集动画片《嗨,宜春》目前正处在紧张地制作阶段,预计明年2月份可完成制作。

  3、名馆、名团、名人评选顺利开展。全市“名馆”、“名团”、“名人”评选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8个文化服务名馆,3个文化名团,50名德艺双馨的文化名人。

  4、积极打造地方特色文艺节目。我局以市采茶歌舞剧院为龙头,整合全市资源,正在筹划一台具有赣西风情的特色节目。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都必须打造一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或剧目,在全市重大文艺活动中进行展示和展演。

  三、  文化市场保平安

  1、规范审批服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45个,出台了一次性告知制等7个规范审批行为制度。年检网吧84家,歌舞及卡拉OK厅51家,营业性演出表演团体1家,印刷企业、复印打字、出版物发行企业285家。受理营业性演出内容审核等共计78件。现场勘查18次,受理申办各类娱乐场所及网吧变更申请报告25件。拓宽服务渠道提供延时、预约、上门服务12次,电话咨询71次,代寄许可证21次,接待服务对象500多人次。

  2.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按时上报《行政处罚罚没款项目信息表》,严格“月查季报”工作制度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周查月报”制度。开展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3、加强市场管理。继续规范网吧市场管理。开展了全市春季开学期间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了中、高考期间市中心城区网吧集中整治;1-10月,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20余家,共处罚款10余万元。相继组织了“打击三假”、“清源2014”、“净网2014”、“秋风2014”等“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1-10月,全市共清查印刷企业960多家次,出版物经营网点1960多家次、收缴各类非法书刊和盗版音像制品15200多本/张、取缔兜售非法报刊和音像制品摊点游商5家,删除淫秽色情游戏、影片及有害信息20条次、协调屏蔽色情网站4家、查处“扫黄打非”案件4起。

  四、  文物保护出实效

  1、扎实开展申遗工作。编制完成《关于申报世界遗产工作的调研报告》。就樟树吴城遗址、筑卫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行了专题调研,确定了“做好遗址保护项目——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三步走”的战略,加快做好申报工作。

  2、认真做好文保资金申报等工作。全市汇总了33个项目共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9607.43万元;汇总了12个项目申报2014年度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0月底,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已下达我市基层文保专项补助资金6个项目共420万元。召开了昌铜高速赣西生态风光带建设文化专项规划编制座谈会,编制完成《昌铜高速赣西生态经济示范带建设文化专项规划》。

  3、扎实推进文保工作。开展了中心城区古井保护及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前期文物调查,对城区古井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6月份,编制完成了《宜春市城区古井保护规划方案》,并经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份,编制完成了宜春市中心城区古井保护利用工程施工施工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10月份,由市招标办完成了工程招投标工作。稳步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已完成对全市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汇总,反馈收藏有文物的单位64个;举办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骨干培训班,来自全市10个县市区普查办和文物收藏单位的业务骨干4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普查办专门邀请省普查办的专家进行授课。我市9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并已完成第六批和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编制。袁州谯楼安防、消防方案和贾家古村贾氏宗祠保护规划、靖安李洲坳东周墓葬保护规划编制、上高蒙山银矿遗址和樟树筑卫城遗址本体保护方案立项报告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

  4、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我市推荐参加全省(2011—2013年度)陈列展览“十大精品”评选活动的4个展览,有3个获奖。宜春市博物馆策划了《跃马争先——迎马年马文化展》和《苏区精神 永放光芒》大型革命历史体裁图片展、《殷商遗宝——商王室珍宝特展》,截至10月底,全市各博物馆接待观众184万多人次。积极开展网上博物馆建设,宜春市博物馆和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的网站已建成且运行良好。各地各博物(纪念、科教)馆围绕“5.18国际博物馆日”和第九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宣传。

  五、  文化产业稳步发展。

  1、完善文化产业规划。修改完善了《宜春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打造我市文化产业核心区、文化休闲旅游区、文化产业提升区、文化产品生产区“四区驱动”战略。

  2、加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对全市已摸底、调查的产业项目进行整理、登记,做好2014年“江西省文化产业示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我市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参加第六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

  3、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禅都文化博览园、仰山(国际)温泉禅修中心、“中部梦幻城”、树化玉文化产业园、中国古海养生旅游度假区、干洲奇石一条街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展顺利。做好“江西省文化产业双百工程”项目汇总和上报工作,共报送筹建文化产业项目5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9家。积极争取文化产业项目资金,今年全市共有三家文化产业企业申请了2014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招商引资有成效。我局引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圳永丰源投资10亿元在我市工业园区建设“宜春市洪州瓷业有限公司”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

  六、  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上新台阶。

  1.组织召开2014年全市印刷企业年会。会议表彰了2013年度宜春市印刷行业“十强”企业和宜春市印刷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并为印刷企业现场办理年检,全市201家印刷企业代表参加。

  2.深入新闻出版企业调研走访。一是局分管领导带队,分期分批实走访了一超、恒润生、同茂、富通等中心城区重点印刷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二是配合省局开展民营实体书店调研,召开了城区部分民营书店代表座谈会,了解书店经营现状、面临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三是配合完成了省局领导挂点重大项目江西省印刷包装产业(上高)基地和宜春日报印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调研,实地走访了成志包装、众安科技和宜春日报社等新闻出版企业(单位)。

  3.组织参加2014中国(上海)国际印刷周。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印刷协会和7家重点印刷企业高管等19人参加,其中鸿圣包装、同茂印务作为江西展区特色印刷企业参加布展。一方面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了宜春的印刷产业及特色、优势;另一方面让参展代表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经验,为企业开展业务洽谈和交流搭建了平台。

  4.开展全市新闻出版产业统计工作。按时完成了2013年度全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2014年前3个季度季报工作。据统计,2013年全市新闻出版产业销售收入约56亿元,增加值14亿元,其中印刷业营业收入 51亿元,较上年增长20%,首次超过南昌、跃居全省第二;全市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的印刷企业35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16家,超亿元的10家。截止2014年第3季度,全市新闻出版产业完成营业收入50.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增加值11.6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印刷业营业收入45.38亿元,同比增长22%,增加值10.32亿元,同比增长11%。截止10月全市新落户印刷企业13家,新增投资总额4.44亿元。

  5、开展“4.26”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开展了主题为 “拒绝盗版,共筑未来”的系列宣传活动。在中心城区鼓楼广场举行了“绿书签行动”进社区活动;集中销毁了盗版书籍3200多本、非法音像制品960多张,非法电子出版物2010件,进一步提升市民拒绝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受理版权登记12件。

  又至岁末年关,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努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七、2015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文化工作。一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二是加强对“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的督促指导;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四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二、艺术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提高广大文艺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准确把握文艺创作导向,召开一次全市艺术创作生产会,认真落实好2015年艺术生产计划;二是加强市采茶歌舞剧院企业管理,进一步深化国有院团改革工作,按照《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项目政府购买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院团下乡演出试点工作,鼓励院团开拓创新勇闯市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三是加强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尝试采茶戏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文艺人才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四是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文艺工作者利用各种渠道开展采风、创作活动,加大文艺队伍的对外交流和对内联系,整合我市文化艺术资源,鼓励我市文化艺术走出去;五是积极推动戏曲电影《阳台上的野菊花》走市场;

  三、文化市场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二是继续建设和完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三是繁荣演艺娱乐市场,开发艺术品市场;四是推动网吧企业转型升级。

  四、文物保护工作。在继续做好2014年已启动实施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

  一是夯实基础,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工程;二、提升质量,不断深化、延伸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三、强化文物安全,不断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能力

  五、文化产业工作。一是做好我市文化产业规划落实工作。根据《宜春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工作;二是做好“第六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后续工作,积极织组我市文化企业参加下一年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三是做好争取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后续工作。

  六、新闻出版工作。一是服务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扶持龙头示范企业,加强对印协的支持指导;二是坚持新闻出版正确导向,鼓励原创精品;三是规范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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