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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专线(信箱)二0一七年第十一期摘报
更新时间: 17-12-17 字体:【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2017年11月份,市长专线(信箱)办公室共接听群众来电和处理留言3065件次,其中处理重要来电307件次,办结300件次,办结率97.7%。内容涉及:城市管理类76件次,占24.7%;农村农业类65件次,占21.2%;文教卫生类53件次,占17.3%;环境保护类48件次,占15.6%;工业交通类35件次,占11.4%;其它类30件次,占9.8%。
  一、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1、市民(联系电话:13319343333),反映近两个月,宜春国际商贸城至宜春中学路段,傍晚五、六点钟这个时间段堵车严重,希望交警部门增派民警进行疏导。(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2、星河城业主(联系电话:3215569),反映宜春中心星河城1栋外墙瓷片脱落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3、市民(联系电话:15707951869),反映宜春中心城区,宜春中学和翰林小学门口有很多贩点,堵塞交通,严重影响学生上学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市民建议
  1、市民(联系电话:13907955666),反映宜春中心城区的公交线路非常乱,如有叫7路内线外线、2路南线北线、17路A线B线,没有很好的规划。给市民乘坐公交车带来不便,建议合理规划公交线路,以便市民更好出行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市民(联系电话:13755883939),反映宜春中心城区正在开展车辆礼让行人的活动,但是中心城区只有宜阳大道安装了礼让行人的监控,没有监控的地方司机就没有这么自觉的遵守了,建议鼓励由市民用手机拍摄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违章行为提供给交警部门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三、办理比较好的案例
  1、11月5日,市民魏先生致电市长专线,反映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器材破损、体育中心场馆及经营问题。我办接到来电后立即交办市体育局,要求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市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责成市体育中心妥善处理。经过现场调查和实地了解,就魏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一是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经费购置器材,用于更新破损器材,现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二是就体育中心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行进行解释,另一方面责成体育中心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保障市民良好的健身休闲环境。11月21日,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向魏先生进行了电话回复,魏先生表示满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11月8日,市民彭先生致电市长专线反映反映赣西大桥北面左转弯处有一工地,放置好多铁板,阻挡了过往行人和车辆的视线,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找到工地老板沟通,设立警示牌的问题。接到来电后,我办立即交办袁州区信访局调查处理,袁州区信访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浦街道调查核实,经下浦街道协调,该工地放置的铁板已经拆除。(责任单位:袁州区信访局)
  四、上期热点回复
  1、关于市民反映其是宜春中心城区御湖城对面个体街的自建房住户,向深燃公司申请安装管道煤气已经半年多了,一直未办理的问题。据市城管局回复:经燃气节水办现场调查,御湖城对面个体街的自建房属于新建住房,不属于城区改造项目。根据宜府字(2002)1号文件规定:新建房屋必须符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而该自建房未获得项目验收,不符合特殊安装通气的要求。为此,深燃公司业务部门与住户代表进行了沟通,拟在2018年将该自建房住户列入投资计划。
  2、关于市民吴先生反映宜春中心城区地中海小区边上工地通宵施工,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问题。据市环保局回复,群众反映的地中海小区边上工地为恒利·宜悦城工地,经查,发现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确实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日常休息。根据实际情况,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恒利·宜悦城工地施工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加强管理,禁止在中午午休时间和夜间休息时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实需要进行连续作业,要报环保部门同意并张贴告示。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对施工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正在向市环保局法制部门申请立案查处。
  3、关于市民卢先生反映宜春中心城区中央公馆交房几年了,一直未办房产证的问题。据市房管局回复,中央公馆为宜春市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商品房项目于2011年10月8日竣工验收,2012年办理了商品房总证(总证号为4-20120911),该商品房项目部分业主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卢先生所购该房屋为1栋4单元1503室,已于2010年办理了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市房管局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市国土局不动产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应由卢先生与开发商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收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向市房管局申请。待领取该局颁发的房屋交易告知书后,再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
  因该项目产权未办证的问题已交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处理,已告知卢先生可向市规划建设局提请相关诉求,便于解决。
  五、市民建议回复
  1、关于宜春中学王老师反映其小孩在宜春三小读书,教室的日光灯灯管太少,光线太暗,造成很多小学生视力下降,建议教育部门对宜春中心城区的学校教室光线不足问题进行调查,并督促学校整治,为学生创造一个好的学校环境。据市教育局回复:袁州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对全区所有学校进行了摸底排查,从统计情况来看,目前全区中小学有大部分学校对照明设施都有灯管过少的现象,如宜春三小目前配备了荧光灯6盏,达不到办学条件标准。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和《江西省普通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针对排查结果,袁州区教育局要求不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的学校拿出整改意见,并拿出具体到位时间。来电反映的宜春三小保证在2018年1月30日整改到位。同时,市教育局也要求各县市区对各中小学教室照明问题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办学要求,保护中小学生视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好的学校环境。
  2、关于市民反映宜春中心城区袁州大桥银泰广场一侧桥面从9月份起铺设了铁板,汽车轧过铁板产生的声响特别大,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日常休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政工程管理处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袁州大桥铺铁板是主要是用于桥面的维修。因袁州大桥桥面维修需用高强度水泥进行维修,需要一定的养护时间,因此,在不阻断交通,并要保证维修路面质量的情况下,使用钢板覆盖进行保护。由此产生噪音给附近居民造成了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工程管理处加快工作进度,目前该桥面上的钢板已经拆除。

 
信息来源: 市长专线办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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